扫黑除恶,为何在“打”的同时强调“建”?
近两年来,一个个黑恶势力落入法网,一把把“保护伞”被连根拔起,扫黑除恶,已经成为最大快人心的事之一。
进入2019的最后一个季度,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即将迎来决胜之年,这场战役将如何发展?
11日至12日,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次推进会在西安召开,会议总结经验、分析形势,重点部署第四季度工作,并对明年扫黑除恶工作作出初步安排。这场会议给出扫黑除恶下一阶段的总体思路: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把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和深入开展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结合起来,紧紧围绕实现今年深挖整治目标,以提高攻坚能力为切入点,以重点地区、行业、领域为突破口,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不放,紧盯“保护伞”“关系网”不放,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,确保依法打深打透、除恶务尽,同时,着眼于明年长效常治,研究探索长效机制,推进综合治理,推进基层基础建设,推进自身建设,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。
不难看出,“打”与“建”,将是下一阶段扫黑除恶的两个关键字。长安君认为,“打”是方法、是路径,“建”是目的、是归宿,他们的关系可以总结成三句话——
第一,在对黑恶势力的穷追猛打中,建成坚韧不拔的意志和决胜到底的勇气。
“船到中流浪更急,人到半山路更陡”,扫黑除恶,已经进入到这样一个不进则退、慢进易退的新阶段。
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、中央政法委书记、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指出,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进入爬坡攻坚的新阶段,形势更加复杂,任务更加艰巨。
一方面,扫黑除恶的这一新阶段,来自于过去近两年来的成效。自专项斗争的“冲锋号”吹响之后,带给我们安全感的,不仅是深恶痛绝的黑恶团伙和“保护伞”被依法惩处,更是以扫黑除恶强大的威慑力和净化力——以扫黑除恶为原点,荡漾起了社会治安整体向好的层层清波。
一连串数据为我们的切身感受作出详实的注解:截至9月25日,全国打掉涉黑组织2367个,打掉涉恶犯罪团伙29571个;截至9月,全国查处涉黑恶腐败和“保护伞”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的,已达5500人;今年上半年,全国刑事案件同比下降6%,8类严重暴力案件下降11.1%,涉枪案件下降44%……
会议透露,近日将开庭再审“孙小果”案,还将公布“湖南操场埋尸杀人案”查办进展情况。一件件群众关注的案件取得重大进展,扫黑除恶已经让我们不断收获公平正义的果实。
但是另一方面,新起点意味着非同以往的新难度。目前的形势复杂就复杂在打掉为非作恶的枝杈后,黑恶势力露出了下面的盘根错节,目前的任务艰巨就艰巨在以雷霆风暴扫去浮灰后,剩下的都是难啃的“硬骨头”。
在这样的情势中,虽然前期的成绩有目共睹,但任何躺在功劳簿上“松口气”的想法都意味着前功尽弃,任何满足于现状“泄泄劲”都只会导致功亏一篑。这意味着接下来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,更加考验毅力、耐力和定力。
正如会议所要求的那样,在扫黑除恶各条战线的政法干警,“要在‘韧’字上下功夫,要拿出坚韧不拔的意志、决战到底的勇气,紧盯紧咬,誓不松劲”。
第二,在对黑恶势力的雷霆打击中,建起维护人民安宁的社会治理堤坝。
当前我们所处的位置,正是扫黑除恶的关键时间节点:上连深挖彻查,下接长效常治,既要攥紧专项斗争的拳头打准打狠,铲除黑恶势力及其“保护伞”和经济基础,又要凝聚社会治理的智慧建深建牢堤坝,防止人民深恶痛绝的这些现象死灰复燃、滋生蔓延。
在这样的关键阶段,“打”有新打法。既打疾风骤雨中心存侥幸的蛰伏之徒,又打久攻不下的未结之案;既把打击重心转移到审判阶段的法律仗上,又不放松对“保护伞”“关系网”“黑财产”的深挖彻查;既推动全覆盖的督导“回头看”,又重视“点穴式”的重点案件挂牌督办。打就要打深打透,不漏一案、不漏一罪、不漏一人,不留死角,不留祸根。
在这样的关键阶段,“建”有新方向。既要夯实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重点的基层基础,又要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作为长效机制的重要抓手;既要在重点行业建立完善监管制度和管理规范,也要从自身队伍建设入手严防“灯下黑”。建就要建起维护社会治安的长效机制,不让扫黑除恶的果实从没有并拢的指缝中滑落。
也要看到,“打”与“建”绝非割裂的两个部分,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。在“打”的过程中,积累建立长效机制的经验,激发出基层治理的智慧,为社会治理工作的发展提供保障;而“建”无疑会进一步铲除黑恶势力土壤滋生,压缩他们生存的空间,强健自身队伍素质,共同为打击黑恶势力从根本上提供助力。
正如中央政法委秘书长、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所指出,在当前阶段,既要坚持深挖根治不放松,又要谋划长效常治,做到边扫边打、边整边建。
第三,在对黑恶势力的多层次立体化打击中,建起社会治理的现代化。
社会治安是社会治理的基础性工程,扫黑除恶,是对社会治安的一次大扫除,让平安幸福的阳光照亮社会的每个角落,同时也是对社会治理的一次大体检——
把不适应的体制机制剔出来,让管理的中心沉到基层去,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、政府负责、社会协同、公众参与、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,通过共建共治共享,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真正放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归宿上去。
值得注意的是,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,将使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同步优化,这和社会治理的现代化目标完全一致。同样,社会治理方式、政策、能力都能在扫黑除恶中得到淬火锻炼。例如,我们常说,扫黑除恶是一场“人民的战争”,从社会治理的角度看,其实正是人民群众诉求表达、利益协调、权益保障机制在专项斗争中进一步健全完善,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在专项斗争中进一步拓展的具体体现。
树高万丈,植根于大地;江河千里,回溯于其源。“韧”字当先,“打”“建”并举,脚踏实地履行好职责,贯彻落实好扫黑除恶下一阶段的工作思路,定能扫出海晏河清的朗朗乾坤,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不断提升,筑起牢固的社会治理防线。
来源:中央政法委长安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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